大英爵士強國特首 |
1月15日明報 朋友問:何以同是武力強佔,在三年零八月日治香港和日本人合作的漢人被視為漢奸;在百多年間英治香港和英國人合作的卻不叫漢奸,其中替殖民者出力最多,協助英國人統治香港的曾蔭權,還做上中央政府任命的特區行政長官。 有人說:「分別在於英國強佔香港,和中國訂有條約,日本強佔香港,沒有條約為據」。這說法不合理。日本佔領和統治台灣,和中國是訂有條約的,但和日本人合作的,如著名的辜家,還是被視為漢奸。條約是在雙方不平等,中方屈辱不自願情況下簽訂的,不能作為漢不漢奸的判別標準。 我的看法是,這和成王敗寇思維有關。例如滿洲人入關滅了明朝,初時為他們做事的漢人被視為漢奸,滿人對漢人的屠戮,慘況不下於後來抗戰時的南京大屠殺。如果南明小朝廷能像重慶國民政府那樣,成功抵抗滿人,恢復江山,與滿人合作的漢人全成為鐵板釘釘的漢奸。然而成功的是滿洲人,經過長期統治,維護滿清政府的漢人,如曾國藩,反倒被視為忠臣。王國維沉湖自殺,甚至有殉清的說法,最多只說他是愚忠,愚忠還是忠,至少沒有人說他是漢奸。李鴻章被罵漢奸,不是因為他為滿人辦事,而是他和日本簽訂屈辱條約。如果他有能力替滿人打敗日本,非但不是漢奸,還是忠臣了。這可以引伸到二次大戰,倘若日本滅了中國,再統治中國一二百年,替日本人做事的就可能是忠臣。
2 則留言:
在族裔與文明的選擇下, 現代人進化了, 文明是更普世的價值原則, 較適合21世紀的人類社會
「漢奸」是舊社會族裔的價值原則, 引生出的概念
那要看你的腦筋是活在什麼年代
辜家是台灣最大機會主義
日本的殖民方式比英国的血腥很多,英国的绅士很多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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