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12日星期二

蘇賡哲:大師與玻璃碎片

公眾地方的家居垃圾
8月6日多倫多明報
    
    被中國大陸讀者尊為文學大師的余秋雨,自四川地震後他「含淚勸告」災民不要受外國勢力利用,去追究校舍的豆腐渣工程,聲譽一落千丈,作品銷路也比以前差了一大截。 不過,他一段單身在德國生活的經歷,還是可以一談的。 
    據說,余大師赴德,是為了寫《行者無疆》一書,這種認真的精神倒是應予肯定。他找到房子,覺得很滿意,就想和德國房東簽訂一年租約。房東是位老先生,他建議余秋雨先簽五天試住合約,有了實際體驗再決定是否簽長約。這當然有互相觀察意味。余秋雨同意了。 
    辦好手續住下來,覺得不錯,垃圾放在門口就有人收走。到第五天,他想和老人訂長約,卻不小心打碎一個玻璃杯。他怕老人因此不肯租房子,急忙致電老人,老人說不要緊,他會再送一個來。等到老人來了,問清楚余秋雨把玻璃碎掃進垃圾袋扔在門口後,他就拒絕租房子給余秋雨。理由是余心中沒有別人。接著,他把那些玻璃碎片挑出來,專袋放好,再寫明裡面是玻璃碎片,危險。余秋雨說,他對老人只有敬佩,若干年了,他仍不斷提起,每次都感嘆不已。 
     我聽了這事,只有比余秋雨更感嘆,因為我和我的朋友,都不會把玻璃碎片放進垃圾袋就算。我的做法是用厚厚的舊報紙把玻璃碎包好,再放進垃圾袋,然後貼紙用箱頭粗筆寫上警告字眼,另自放在垃圾桶邊。我們都不是陳光標在名片上印的頭銜「道德領袖」,但憑常情常理處理玻璃碎片,怎麼文學大師反為不懂?

3 則留言:

匿名 說...

試住五日咁短?應該試住一個月,五日未必足夠令中国人現形。不過呢件中国人都算唔夠運,五日就打爛杯導致佢現原形,都算唔抵。

匿名 說...

只是本來的常理常情,為甚麽這點同理心沒有了?可嘆可悲!

匿名 說...

但憑常情常理處理玻璃碎片 , 十分簡單的推己及人的行為 , 只要在一個正常的社會長大的人 , 就算一個識字不多的小市民 , 也會自動自覺地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