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14日星期六

蘇賡哲:中港貪官品味有別

表(錶)哥
3月2日多倫多明報
    
    據說是肅貪影響,中國大陸珍罕書籍拍賣市場受到一定程度衝擊。例証之一是大陸一位進取的書商,委託拍賣行拍出總值三百萬元書籍,買方尚未付款提貨,他以為十拿九穩,就去另一家拍賣行買入三百萬元貨。 不料他的買家是個貪官,未提貨已遭抓走,即是他沒有進賬,也就沒有現金去拍賣行提貨,被拍賣行起訴,弄得十分狼狽。
    這使我想及一個中港文化差別:大陸的貪官會買古書或者如簽名本一類珍本書,香港的貪官不會。以許仕仁為例,他會買數百萬元的酒,吃一頓21萬元的飯,花三十萬元去歐洲聽歌劇,收藏唱片足夠辦一個唱片博物館,不能說他沒有文化品味,但他不會買舊書。曾蔭權的品味不如許仕仁,嗜好是買勞力士錶和煲呔,也不會買書。
    大陸的貪官肯買珍罕書籍,人們可以說他們是附庸風雅,和他們走捷徑去拿一個甚麼博士學位是配套之舉。另一方面,用買珍本書來洗黑錢,總比買黃金不那麼易被人發覺,何況,珍本書的升值潛力比黃金高太多。肅貪人員在貪官的書架上看到舊書,和在他的保險櫃中發現黃金,後果當然完全不同。一本舊書的巿值可以是三十萬元,大陸貪官買來放在書架上,只能說他愛讀書,有學問,不能追究他何來三十萬贜款,因為這本書也可能在街邊地攤上以三十元買來。但如果他戴一個三十萬元的腕錶給人拍了照片上了網,就會被網民鑑識出,進而揭發他的收入與錶值不相稱,他不能辯稱這腕錶在甚麼地方以三十元買得。香港貪官也許讀洋書出身,但他們洋書也不買。

1 則留言:

天佑女皇 說...

曾蔭權愛錦鯉,也許有買英文書,我家人一家高學歷,但也不看中文書。我很多七,八十年代的覺版書,被家人當垃圾掉去,有錢也買不回,時也,命也,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