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1日星期六

蘇賡哲:葬送中的言論自由

9月16日多倫多明報     
    由於港獨甫處於言論推廣階段,遏制港獨也須要從限制言論自由入手。 彭定康下旗返英前預言:「將來香港的自由,不一定由北京來剝奪,而更可能是香港某些人自己主動一點點去葬送。」他的灼見值得佩服。今日已有某些香港人建議引入大陸的國安法在香港實施,用來剝奪宣傳港獨的言論自由,屆時,即使沒有行動,只有言論,也能夠以危害國家安全罪刑事起訴及判刑。 
    本來,國安法要求港人在維護國家安全問題上要和大陸人負有共同義務,但港共當局早已聲明,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是按照基本法廿三條規定,在香港通過本地立法履行的。」港共為避免動蕩,自董建華下台後一直忍住不再提廿三條立法,某些人要跳過廿三條立法,直接引入國安法,顯得比當局更急於葬送香港的自由。基本法規定,全國法律在香港實施的條件,是人代因香港進入緊急狀態,發生「不能控制的危及國家統一或安全的動亂」。現在香港發生不能控制的動亂了嗎? 
    民國時期,在報紙上鼓吹殺人又如何?1912年,戴天仇(季陶)在上海《民權報》發表評論:「熊希齡賣國,殺!唐紹儀愚民,殺!袁世凱專橫,殺!章太炎阿權,殺!」上海租界法庭以「鼓吹殺人」罪判處罰洋三十元,但國務總理,他要殺的唐紹儀以總理身分致電上海,公開為戴天仇辯護說:這是「言論自由,為約法所保障」。那些常說北洋時代如何昏暗的香港人真應該多作今昔比對。

2 則留言:

Unknown 說...

今屆香港立法會選舉期間,版主停止轉貼蘇博士報刊文章,為時一個半月,當選舉塵埃落定,近半月又再重現轉貼,未知會否為防選情作此舉措?

匿名 說...

蘇博士的新亞書店網頁也同步停刊專欄,可知不是懷鄉網主故意的,陰謀論不足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