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15日星期六

蘇賡哲:書呆子與政治犯

126日明報
    胡適是書呆子,書呆子總有他善良的理念。1930年,他出版《人權論集》,表示不滿國民黨政府人權狀態。當時,中共利用貌似中立旳蔡元培和宋慶齡組織「中國民權保障同盟」,由胡適在中國公學的學生楊杏佛擔任總幹事,拉攏胡適出任北平分會主席。這個組織真正目的是救護中共被捕的地下工作者。胡適認為政治犯也應該有人權,在北平分會成立翌日就去視察北平的監獄。胡適的觀感是獄中有侵犯人權的措施,但不是很嚴重。其中有一名中共地下黨員叫劉質文,是蘇聯塔斯社北平分社記者,他用獄吏不懂的英語,和胡適交談,使胡適加深了獄中人權狀況雖應改善,但尚可接受的感覺。
    隨後,胡適視察過的監牢中政治犯卻發出控訴書,指控他們受到嚴刑拷打。宋慶齡要求胡適為此向當局提出嚴重抗議。胡適覺得控訴書的指陳,和他視察時所見不相符合。他還說,劉質文用英語和他交談,如果有控訴書所指陳情況,應該可以放心向他投訴,但劉沒有這樣做,可見控訴書是失實的。為此,胡適和中國民權保障同盟出現裂痕,後來還給開除了會籍。同是盟員的魯迅,曾寫文章對胡適冷嘲熱諷,尤其針對劉質文可以用英語自由地和胡交談,更是攻訐重點。
    此中當然有一個可能性,就是胡適視察時的監獄是經過偽裝佈置來騙他的。倘若是這樣,中共黨員劉質文為甚麼不對胡適說出真相。
    原來,控訴書就是劉質文寫的。他又因為在胡適面前表現良好,很快就被釋放了。政治犯比胡適高明得多。

1 則留言:

匿名 說...

這是製造"胡適偏幫民國政府、隱瞞違反人權狀態"的煙幕,好令劉質文的控訴書更疑似事實真相。

反正中共是以謊言立國,多一個大話精之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