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15日星期六

蘇賡哲:宣誓的文化差異及其他

[2013-06-11]星島(溫哥華)
    曾和一位羅先生在多倫多電台當評論人,他坦白地宣稱,他愛國,愛的是中國。如果加拿大與中國發生衝突,他必定站在中國那邊。我問他,你入加籍時不是宣過誓效忠加拿大嗎?他答:「當時我是一邊宣誓一邊用腳在地上劃NO」。
這是我聽過,關於愛國最荒誕的事,所以每隔一個時期就向新的受眾講一次。 
    不過,這位羅先生已經是比較靠攏西方價值的人了,因為他之所以一邊宣誓一邊用腳在地上劃NO字,顯示他還是「重視」發誓這件事的。他只是要用欺騙方式取得加國國籍。更加可怕的人是根本不把入籍宣誓當一件事。粵人說「發誓當食生菜」,食過了就算。 
    韓國在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南方曾由美國託管。美國覺得韓人應該有自己的武裝力量,因此由美軍協助韓人建軍。韓國上將白善燁在回憶錄《最寒冷的冬天》中說,美軍在吸收韓人入伍時,要求先行宣誓。「在建軍過程中,美軍非常重視宣誓。這令我印象十分深刻,而且他們非常厭惡毆打士兵的行為。直到現在,韓軍的宣誓也不過是走走形式,與美軍截然不同。美軍對宣誓是不存疑慮的,不管你是左傾還是右傾,只要參加過宣誓儀式,就會被視為忠誠的軍人。因此,大批被警察搜捕的左翼人士都鑽空子混入軍隊,把軍隊當作避難所,這帶來一個惡果,就是給後來士兵倒戈留下了隱患。」 
    白善燁說的士兵倒戈,很突出的例子是麗水順天叛亂。叛亂是兩個月前剛宣誓效忠的左翼勢力發動的。雖然不久就被平息,但對新生的大韓民國震撼很大。 
    韓國歷史學家用「叛亂」來定性麗水順天的事變,其實是有語病的。叛亂是本來屬於己方的人,轉變立場,變成敵人;麗水、順天這些軍人,一開始就是左翼陣營通過毫無誠意的宣誓混入軍中的,並無立場轉變的問題。硬要說是叛亂,豈不就像是美軍,一經宣誓,就把他們當成自己人了。 
    不過,我們可以從白善燁將軍的回憶中知道,韓國人「直到現在」,還是視宣誓為「走走形式」,這和不少視宣誓如食生菜的中國人,不約而同體現出一種儒家文化圈的特色。 白善燁將軍說,美軍非常重視宣誓,而且對宣誓不存疑慮,只要宣過誓,他們就視你為忠誠的自己人了。這不只是美軍為然,在整個國家層面都是這樣。包括外人入籍亦然,只要宣了誓,他們就相信你會忠於美國。 
    事情非常明顯,對宣誓當食生菜的人來說,美國人的信任是太過天真了。我想,應該有不少人會認為,對宣誓的不同看法,是一種文化差異。但我覺得,這其實是個道德問題。如果你認為宣誓只是走走過場的形式,但你認同美國,願意忠於美國,那還可以說是文化差異;若果根本不認同美國,不願忠於美國,只是為某種利益而宣誓,則是沒有人格的欺騙。 
    為甚麼有宣誓態度的分別,我看和宗教有關。西方人視忠於誓言,如同忠於上帝;沒有宗教信仰或者以宗教為祈福求利工具的人,只會覺得宣誓無非求利的工具,是做來滿足那些天真的傻瓜的儀式。不過,共產黨人雖然是無神論者,卻也宣誓。他們入黨儀式就要宣誓;我看到中蘇外交解密文件上,也記載著韓戰初期,蘇聯派出空軍助戰,為了保密,要飛行員宣誓不泄露身分。何以沒有宗教信仰也要宣誓?我想,因為共產黨本身就是宗教,獨裁者即教主。

3 則留言:

匿名 說...

你不效忠, 人家歧視你, 排華便沒人可憐了, 而且禍及下一代

匿名 說...

宣誓不可當食生菜,有法律責任的。守法是西方奉行的原則,一旦宣誓忠誠,即擔起了效忠的責任。(無人强逼那位多倫多羅先生去宣誓,相信那人有人格分裂傾向)叛國便要受制裁,完全有法律理據。移民歐美的中國人不要以為「身在曹營心在漢」隨便宣誓,法律不承認這一套。中國向來無守法精神,所以盛行「投名狀」,要令其「忠誠」,先絕其叛路。行事無理無據走陰面,可見文化之低劣。

匿名 說...

彷彿來到耶教徒拆毀孔家店現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