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7日星期日

舊約啟示錄 第二章 革命領袖─摩西之四 領導人到統治者

法老王放走以色列人後,細心計算一下,馬上發兵追趕。這是一個很好的行軍決策。因為以色列人集結了大批婦孺牲畜行李,行程必慢,武裝抵抗力量也減弱,在他們起行之際,衝入行伍,必可打敗他們,重創他們。

摩西是個絕頂聰明的單位領導人,焉有不通兵法之理?於是他率領群眾走向紅海。

這是最著名「分開紅海」的故事。愚見以為紅海必有一處地方,在退潮的時候,十分淺水,群眾可以涉水而過。摩西計好潮退至最低點的時候,忽忙過海,待潮漲的時候,埃及追兵就遣淹沒,或者成為阻礙追兵的天然大柵了。
 
出了紅海,面對的就是沙漠。摩西的工作更加困苦。
 
一則路茫茫,以現代的交通工具渡過這個沙漠亦要吵救命,何況當年?缺水,缺食物,缺共同的目標、共同的目的地,更是組織這群人的大礙。


在艱苦的、長久的旅程中,埋怨、叛變的心理,使摩西管理的工作受到考驗

要管理這班族人,「神蹟」似乎未必生效,一套法律、管理的規則必須出現。

摩西已經想通想透。在出埃及後三個月,以色列人在西奈山扎寨,內部起了強烈的矛盾。有人鑄成了金牛,進行燔祭。這是民族分裂的預兆。大瞻設想,逃出埃及的群眾中,有人試圖向摩西奪權企圖搶走領導權。

摩西更須要馬上重整政冶、法律,以統一民心。於是他離開了民眾,獨自走上西奈山,名為與耶和華會面,實則想通辦法,管理這班一盤散沙的人民。 

據經文載:耶和華給予他十誡。

據愚見估計,摩西設計了管理以色列人民的「基本法」,並借耶和華名義頒布:
 (一)崇拜唯一的上帝,不可奉他神。(統一思想,有一個共識、共同的意識形態。)
 (二)不得製造和敬拜偶像。(用以輔助第一條誡命,強烈暗示統一思想的重要,用法律加以限制。)
(三)不得妄呼上帝之名。(使神的地位更有尊嚴,使親近神的人──領導者──更具權威,奠定領導人尊嚴的地位。)
(四)謹守安息日。(民族的特色,有結合群眾的意味。)
(五)孝敬父母。
(六)不可殺人。
(七)不可奸淫。
(八)不可偷盜。
(九)不可作假見證。
(十)不可貪戀他人妻子及財物。 (都是一般民族要遵守的社會秩序,是限制烏合之眾的規條。)

 當十誡成為以色列民族「基本法」之後,大局始定。摩西的地位,由游擊隊長至族中單位領導人,再成為法定的統治人,始完成整個救民的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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