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23日星期五

蘇賡哲:看不起自己

8月16日多倫多明報 
    馮風是1939年從香港移居越南的華僑,他知道吳廷琰政府視讓華人入越籍為一種恩惠,但他和很多越南華僑一樣不領情,認為不得己入籍是「忍辱」。 入籍對他們最大影響是青年人要服兵役。他們說這是當炮灰。所謂炮灰,便是無謂地去為別人犧牲。他們不覺得,享受南越的生活環境,就應有和其他南越人一樣的義務,用生命作代價去保護這環境。馮風在入籍要求公告時,因孩子還小,還有相當時間等待變局。他提出入籍只不過是一件外衣,必要時就脫掉。我覺得他的靈光感大概來自「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吧。
    除「炮灰論」外,馮風還提出一些不願入越籍的理由。他說:「最明顯南越是個蕞爾小邦,政治上還未安定,在世界上尚未算有地位。
    其次,這是一個憑別人鴻福才建立起來的國家,平素夜郎自大,如果我們入了越籍,種族歧視勢所難免。
    第三點,入籍之後,連中國語言文學都不准用,等於亡國之民,試問情何以堪。說到經濟問題,雖然越南政府未必盡量可以沒收全部華人之財產,不過所有公家財物,將來會被政府收歸國有則易成事實。」
    沒收財產這幾句不好懂。至於說,入了越籍,種族歧視在所難免,難道不入越籍,就沒有種族歧視? 南越是蕞爾小邦、政治上未安定,在世界上未算有地位兼夜郎自大,這都是事實,但你可以不去投奔它。既然投奔它,享受它的生活環境,再看不起它,等於是看不起自己,顯示自己只配在這樣一個國家生活。

7 則留言:

天佑女皇 說...

1976年我有一位同學移民洛杉磯,他有多家餅店在洛杉磯仍然

營運至今,當年他說韓戰越戰時期美國多起用華人當炮灰,

我半信半疑。但毛澤東在韓戰起用國民黨降兵做炮灰確是事實。

匿名 說...

如果不入籍, 憑什麼逗留在越南的土地上呢 ? 別人可趕你走或當你是難民, 限制在難民營中

天佑女皇 說...

國際慣例通常不入籍,稱為「居民」,入籍後稱為「公民」,

一般有多種方法停留在某一國家:免簽證優惠、旅遊簽證,

工作簽證,移民簽證,西方國家入籍通常要住滿五至七年。

匿名 說...

當年在南越,華僑不入可有兩個選擇:
1,離開越南,返回台灣。這條路行不通,台灣政府不會全數接收,實際上也不可能。大部分南越華僑對共產中國沒多大的感情,極少數人向往北京。

2、禁止辦11種行業。這些行業都由華僑控制。不要忘記,像其他東南亞國家一樣,越南華僑掌管大部分南越的經濟。

其實,大部分南越華僑都“被迫”加入越南國籍。

匿名 說...

·說南越政府禁止使用中文或中國文化是不準確。

1975年西貢淪陷前,西貢也有十幾份中文報紙,粵曲粵劇還可以演出,華語學校林立等等。

匿名 說...

//....其實,大部分南越華僑都“被迫”加入越南國籍。....//

那應該說是被國民黨和共產黨迫的, 越南人對中國人並無照顧的責任, 中國人原本生存的土地不宜居了, 是中國人自已的責任, 中國人回不去了或不願回去, 是越南人做成的嗎 ?

匿名 說...

多謝樓上解釋。

因此我寫結論中的被迫兩字在引號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