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5年3月15日星期日
蘇賡哲:警察形象因立場而異
[2015-03-10]溫哥華星島
香港警察的形象自去年佔領行動後跌落谷底。有位幼稚園校長每年都做孩子志願調查,今年結果叫人驚訝:
以前孩子排在榜首的志願是當警察,今年第一志願已是消防員,警察的位置跌到很後。有人說「反對派成功將警隊形象毀滅」,也許香港的幼稚園教師不少是反對派。
其實不只是幼稚園的小孩,香港其他社會群體也有非常嚴重的仇警心態。
警察被車撞倒、警長患食道癌跳樓自殺,警察在差館旁被人搶去手機,都有人在網上拍掌稱快。尤其尖沙咀重慶大廈一名警察調停找換店顧客吵鬧事件時,被南亞裔漢子連打九拳不敢還手,令很多人歡欣雀躍「感謝重慶大廈」;更有人在網上貼出那名警察昔日在佔領行動前線面對示威者時兇神惡煞、威風凜凜的照片,加以冷嘲熱諷。
渴望警察倒霉是仇警,此外,尋警察的渣、找警察的錯加以無情鞭撻抨擊,同樣是仇警。例如近日香港有兩名軍裝警察去海鮮檔買漁穫以供下班後燒烤用,連還價要求折扣的過程也被揭發。又如巡警在街邊修錶檔換手錶電池、同袍在等候期間站在一旁打電話,都被拿去大做文章。這種攻擊警察錯處的「巨大熱情」,不免使警察感受到動輒得咎的壓力,因此有自稱當差已經二十多年的警員,寫電郵給專欄作者W君說:「現在警察連呼吸都是有罪的」。
警察何以有此電郵,大抵因為他知道W君是警察的支持者、同情者。W君也不負所望,在專欄中表示當值警察買海鮮、換電池、講電話都只是人之常情。也許是吧,但何以人之常情會變成不能容忍的事,是否又屬反對派毀滅警察形象之功?
由於經常為警察護航,W君被指為「親建制『梁營』專欄作家」、「不惜歪理盡出盲撐警察」,「顛倒是非黑白」,甚至惡罵為「精神錯亂外,就是人格盡失,甘為傀儡」。付出代價不可謂不大。
值得注意的是,同是這位W君,曾寫過一本為1967年左派暴動的「暴動犯」鳴冤叫屈的書。在這本書中,她或書中人物,對香港警察的憎惡和今天的仇警者沒有甚麼分別。而她們憎惡警察的原因,和佔領行動開始後人們仇警也沒有分別。
在書中,W君的記述是用受訪者角度說出來的。「軍警見人就打,手無寸鐵的老百姓被打至頭破血流」。警察「把眾人全部推向牆,背向外,拿起警棍,亂棒狂毆」。「六個肥佬雜差,將我團團圍在中間,不由分說,打打打!我只是一個瘦弱的十六歲少年,一百磅不到,跟他們素未謀面,無仇無怨,但這幾個便衣卻像野獸一樣,把我當作皮球,揪來踼去,我跌倒了,便把我拉起來,再打」。「女警把瓊瓊拉到一房間,命令她把衣服脫光,只剩內衣褲,然後開始毒打,前面一拳,捶得你屈曲了身軀,後面那個隨即踹一腳,把你踢直。如是者一拳一腳上上下下前後夾攻」。
這些書中對警察的記述,和佔領行動發生後,人們從新聞報道和被捕者受訪時的憶述十分相似。也就是說,香港警察在港英時期和回歸後,處理群眾事件時,採用的手段基本上是一樣的。然而何以同是W君,對港英時期的警察表露出的是憎惡,對佔領行動以來的警察,則付出支持和同情?
答案非常簡單:她站在共產黨那邊,1967年鎮壓暴動的香港警察是可惡的;現今鎮壓佔領行動的警察就是可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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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則留言:
女皇像米字旗下的香港雖然是英國的殖民地但始終是法治文明善良的地方,
而毛魔像血旗下的港共政權雖然佯裝親友卻難掩飾其野蠻暴力人治的本性。
W君就是屈婆吧 , 警察當更時間 , 穿制服 , 是不能做私人野的 , 這是常識吧 , 不單止是形象問題 , 根本是違反了紀律部隊的法規 , 如果屈婆個老公去滾 , 超X人說是人之常情 , 屈婆接唔接受呢
"何以同是W君,對港英時期的警察表露出的是憎惡,對佔領行動以來的警察,則付出支持和同情?"
識時務者為俊傑, 這種選擇性對待施用暴力的差佬, 反映的是人格的卑劣.
如果警察著住制服 "買海鮮、換電池、講電話都只是人之常情。" 咁攞住條魚、抬住隻豬黎步操都 OK 啦!放放吓蛇,無端端入洞都係 "人之常情"啦。咁"衛生幫"著住制服、擔住支煙去 "買海鮮、換電池"、查牌、查場,都可以係 "人之常情"啦。咁不如個個都扮 CID,重使乜著制服呢又?
60年代警察的確係克人憎, 如果唔係都唔會有"好仔唔當差"呢種講法。不過70至90年代呢廿年, 皇家香港警察脫胎換骨, 先至有警察係好人呢個概念。中国吞併香港之後, 好多嘢開始腐爛, 包括警察, 只不過爛得慢, 又冇乜大鑊嘢爆所以唔多覺而已。一場雨傘革命, 先至驚覺原來已經返到去好仔唔當差嘅年代。一個文明社會被另一個規模大得多嘅落後社會吞併, 結果必然係文明社會退化幾十年, 好多本來喺文明社會消失左多年嘅事物都會一一重現, 例如拐子佬, 職業乞兒, 械劫悍匪, 黑警。
8 90後童年時的警察 , 仍然是皇家警察 , 一段美好的回憶 , 在中國佔領香港後 , 慢慢轉為痛苦的經驗 , 特別是雨革中在旺角博鬥過的年輕人 , 怎不令他們懷念事頭婆呢 ?
皇家香港警察RHKP走向文明法治的轉捩點是「香港廉政公署」(簡稱廉署;英語:Independent Commission Against Corruption,縮寫:ICAC)於1974年2月15日根據《香港總督特派廉政專員公署條例》成立。12年為一紀,1997減1974即皇家香港警察在3紀元前已走向文明法治了,故此今天的香港黑警即是倒退了41年的歲月。1967年的香港皇家警察錯在講人權,婆婆媽媽,婦人之仁,沒有用真槍實彈就地正法那幫左派兇殘的殺人暴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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