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5日星期五

蘇賡哲:地獄與天堂

[2015-06-02]溫哥華星島     
    先前在這裏談及從加拿大回流香港的二代移民,主要目的是希望香港本土派不要以「離地原罪」,排斥這些練乙錚先生所說的盟友。 拙文見報後,有讀友回應說:「我的看法很狹隘,加國香港人回流香港,沒有對不起香港,但卻對不起加拿大。他們倚靠加拿大的保護,但又不納稅給加拿大,身為民主國家的子民,卻去替共產黨做建設,若我是上帝,他們該入地獄。」
    這位讀友應該說是思慮頗深的。他預料到指責回流的香港移民不納稅給加拿大,會被人反駁這些回流者既然成為加拿大非稅務居民,也就失去享受加國福利的權利,是國法所容許的公平,所以他必須提出,回流者即使不能享受福利,卻倚靠加拿大的保護,所以他們對不起加拿大。
    我想,很多回流者不大意識到自己怎樣在倚靠加拿大的保護。但這是太平時期的意識,在理論層面,特殊時候是須要加拿大保護的。例如說,萬一香港不幸發生動亂,加拿大要把僑民撤退回國,這些回流者會不會因為他屬非稅務居民,而被剔除出撤僑名單?
    又或者,假設一個回流者遭受迫害,他找上加拿大領事要求保護,會不會因為他身為非稅務居民而被領事拒絕。
    若果會,即是回流者沒有資格倚靠加拿大保護,在這位朋友的邏輯中,他們便沒有對不起加拿大了。
    但我估計,領事固然不會拒絕保護,撤僑的飛機或輪船也不應該因為回流者乃非稅務居民而閉門不納。何以故?因為非稅務居民的身分是一時的,回流者的加拿大公民身分是永久的,撤僑和領事保護的目標是加拿大公民而不只限於稅務居民。
    然則這一來豈不是不交稅而倚靠加拿大保護,從而對不起加拿大了?錯。因為不交稅的對等條件是不能享受由稅款提供的福利。加拿大保護的對等條件應該是,你願不願意保護加拿大?具體點說是加拿大和外國打仗,你會拒絕當兵嗎?
    在加拿大歷史上,這樣的拒絕是出現過的。1939年,加拿大開始和德國交戰。1944年,因兵力不足,需要強制徵兵。當時曾舉辦公投,投票率是七成一,結果是各省都以多數通過支持徵兵,其中尤以安省支持率最高,唯獨魁北克反對,而且支持者只有百分之27.9,顯示法裔不願意應徵當兵。

    但香港的回流者會否像法裔那樣表態,我認為不會,因為他們非法裔可比,這意味著沒有面目重返加拿大,厚著面目回來,也抬不起頭做人。當然,這只是假設,無論如何,我們不能在事情未發生前,就斷定他們不肯為保護加拿大出力。
    至於說,回流者是民主國家子民,卻去替共產黨做建設,所以應該落地獄。我想,這位讀友讀不懂我上一篇文章的重心在指出,我所認識的二代回流者,全部是雨傘革命、佔領行動的熱烈支持者,要人有人,要錢有錢,要發電機出發電機,他們沒有一個是藍絲帶。很多民調都指出,年輕而高學歷的多是黃絲帶,他們正是其中一部分。
    也就是說,這些來自民主國家的子民,其實是深入共產黨領土,以行動去宣揚民主、自由、人權的普世價值。上帝應該在天堂留有他們的位置才對。比起有人移民到加拿大,就以上岸人姿態回過頭教訓香港人:「你們不敢和共產黨拚命,活該做奴隸」,這些二代回流者可敬得多。

5 則留言:

匿名 說...

這些來自民主國家的子民,其實是深入共產黨領土,以行動去宣揚民主、自由、人權的普世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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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這樣的人,我看只是極少,極少數的吧?!

早幾年,曾有加拿大僑民(黎巴嫩裔加人)因該地戰事,加政府動用船隻接僑返加。這些黎裔加人,類似那些香港回流人的情況,長期在黎巴嫩居住,不交稅。但出於保護國民和人道,加政府才採取此護僑行動。

但是後來,有國會議員指出,應立新例,如果不交稅而長期不在加國居住者,不應該派船飛機接僑。因為若接僑,對全體其他國民不公平。
沒有跟進此建議,不知後來有冇立例。但我卻知道,政府修改法例:在外國居住的加籍人,如果有收入,就必須納稅。有一定數額的外國資產,也須申報。
不過,據我所知,許多人不申報在外國工作或有收入的。

匿名 說...

美國是國際警察,全球註軍,支出費用是天文數字,美國不承認雙重國籍,但加拿大不是美國,而且加拿大承認雙重國籍,如果徵稅,很多白人要三重徵稅,付稅美,加,英國?一樓的朋友不像加拿大人,直覺你是大陸新移民。

天佑女皇 說...

美國是全球徵稅的,但加拿大離境即免稅,例如美國人在香港工作,美國人被雙重徵稅,但加拿大人只需付稅香港,如果有人想修憲,即是將加拿大變美國,首先取消雙重國籍,跟着全球徵稅,最後全球註軍,我聽過很多大陸難民有這般想法。最後加拿大肯定會和美國統一。

匿名 說...

雙重國籍是很奇怪的概念 , 想不通加拿大有什麼理由容許雙重國籍

稅務應該分兩種 , 一種是福利稅 , 你不交便沒有福利 , 一種是國籍稅 , 只要你擁有國籍 , 便全球徵稅 , 至於技術上的瞞稅逃稅 , 那是犯法行為 , 可另議。

天佑女皇 說...

1997年前,香港人的福報非常好,大陸人都非常妒忌,1989年移居多倫多,認識很多中國來的偷渡客,大部份是男盜女娼,騙取加拿大福利及居留權。發現多倫多的中國大陸偷渡客人數不少於香港來的移民,他們最開心是大陸快接收香港,我問他們在中國那麼開心,你們為何偷渡來加拿大?他們說,我們不喜歡香港比大陸好,我們無的,不想別人有!他們又主張加拿大應取消雙重國籍,及主張加拿大應該全球徵稅,我問他們為何有此想法?他們很老實,說:我們無的,不想別人有!以上的對白是千真萬確的,無加多,無減少,所以蘇教授捉錯用神了,他們並非愛加拿大,真相原來是出於妒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