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10日星期日

蘇賡哲:殘忍事少做為佳

Taable Note
12月14日多倫多明報      
     每年秋冬之際,朋友黃君就興致勃勃出發狩獵。每有所獲,總要全副迷彩獵裝挾獵物一起合照,然後貼上社交網絡。 我忍不住潑他冷水:「殘忍的事少做為佳」。其後他貼了一篇《眾人不問蒼生,卻問野生,奇哉!》的長文以作回應。既然說是「眾人」,似乎和我同具反感的人還真不少,而且更有人因此鬧得幾乎要和他絕交。黃君對我們這些反獵的意見覺得莫名其妙。他說中共國「每天直接或間接害死了多少人畜、製造了多少冤假錯案、破壞了多少環境、生產了多少有毒有害的食品及用品?這些朋友平日噤不作聲,從無埋怨或譴責中共國半句。他們只打蒼蠅,不敢去捋虎鬚,這種人,我只能說他們不問蒼生,卻問野生,怪哉!」他還辯稱,狩獵者吃獵物,和吃豬牛一樣,不應受責備。 
    其實一件事殘忍與否,決定於人的情感感受,而不決定於理智計算。吃狗肉的人聲稱狗肉與豬肉牛肉沒有分別;反對者則認為吃狗肉的殘忍等於吃掉自己的好朋友。這就是雙方對殘忍的感受有別。坐在餐桌前吃牛扒吃蔬菜喝咖啡,要先剝奪動植物以至水中微生物的生存權,但在自然界將悠然生活著的動物「砰」一聲斃於槍下,自有殘忍性的重大分別。君子遠庖廚,何況狩獵。 
    黃君在出獵前,盡量不喝水,以免獵物嗅到便溺的味道知所走避。這固然是以機心與算計去取動物性命,手上的獵槍更是向弱者揮刀的典型。有人反問,他就敢去捋虎鬚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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