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17日星期日

蘇賡哲:對新移民的態度

12月17日多倫多明報      
     中共建政後,據知陸續有近百萬人從大陸逃往香港。我想,這大概還不包括像我的家庭是被批准去澳門,再從澳門偷渡入港境,憑抵壘政策取得居港權的。 有人提出問題:以前的香港人,對數量如此龐大的逃港者並未主張趕回大陸,而是視為難胞,奔向邊境接濟,警察要大圍捕那晚,很多娛樂場所暫停營業,難胞被押解上車時,百餘人躺在路上攔著車隊,讓難胞跳車逃逸。時至今日,很多香港人,尤其新崛起的本土派排斥大陸抵港新移民,以致何喜華、施麗珊等「左膠」要去聯合國投訴。
    何以前後港人對大陸新抵港者的態度有這麼大的差別?
    我認為主要和政治立場有關。港英治港期間,從大陸逃港的人,有兩次高潮。第一次在1949年前後,是改朝換代,政局動蕩的大時代,逃港者不用說都有恐共、仇共意識。第二次是六十年代大躍進失敗引致大飢荒,廣東出版的《大逃港》形容說:「霓虹燈閃爍的香港街頭,突然湧來了一群衣衫襤褸、臉黃肌瘦、拖兒帶女的大陸人,彷彿水中沖來一股黃流。他們隨處向人乞討,拉住人的衣衫就不放,走進食店不給吃就不走。」這些逃港者對令他們淪落為飢民的共產政權當然不存在好感。至於近期大陸新移民,他們不是內戰失敗者,也不是經濟難民,所以多是中共的支持者。本土派認為他們是中共派去香港,沖淡原來反共的香港人口,將來用作抵制民主派的投票機器。因此有香港應收回單程証審批權要求。但由港共審批和中共審批有何分別?

1 則留言:

匿名 說...

由港共審批和中共審批不會有任何分別, 本土派主張的香港應收回單程証審批權要求, 實在天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