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27日星期三

蘇賡哲:愛國賊

照片:美麗島電子報
319日明報
    「愛國賊」原是相對於「賣國賊」而萌生的。這種人一發現別人的立場和自已不一樣,就自居為愛國者、民族主義者,誣對方為賣國賊,其實他們才是國家之賊,危害性比真正的賣國賊更大。既然是國賊,而又標榜愛國,順理成章便是愛國賊。清末的義和團、毛澤東的紅衛兵,今日大陸網絡上的憤青、香港一些土共團體,都是愛國賊。
    愛國賊不是今人的發明。早在19221月出版的《戲劇》第二卷第一號,刊有陳大悲的獨幕劇劇本,就叫《愛國賊》。陳大悲的愛國賊是個小偷,這個小偷鑽到大買辦藏嬌的金屋去,偷了珠寶、手槍等,然後訓斥大買辦說:「你們這班賣國的王八蛋也配稱賊嗎?你們只配稱『老爺』、稱『大人』!你們賣了國,還配稱賊?我們做賊的不能賣國,國賣給外國人,我們到那兒偷去賣?做賊的從來沒有賣過國!賣國的是你們這班老爺、大人。」,「慢著,你這錢真的是賭錢贏來的嗎?如果是賣國的錢,我還不要你的。老實給你說,我們做賊的沒有不愛國的。」
    陳大悲文章中用了很多感嘆號,事實上這人憤激得很,他只是借小偷來罵權貴階層。我們可以看出來,這個原始的愛國賊,意思和今日的愛國賊不一樣,而是一個正面稱呼,即是賊比權貴愛國,權貴連賊都不如。陳大悲還強調一點:賣國是要講資格的,手中有國才可以賣,既然賊不能賣國,權貴才有資格賣國,稱權貴為賣國賊,就變成是對賊的侮辱了。
    中共規定「愛國愛港」的人才可以當特首,始終就是要港人普選個愛國賊出來他們才放心。

4 則留言:

匿名 說...

哈,「愛國賊」這名傳神!有所謂「愛國人士」竟無非是賊。特首乎?賊阿爸乎?呵呵!

匿名 說...

好!

匿名 說...

香港核心價值的形成背景

香港核心價值是怎樣形成的?

這是一個很難回答的問題。有人說它是一個在語言、文字、文化、生活方式、公共契約、相互理解、互相尊重、平等互惠、互不干涉、求同存異的大環境下,經過數十年的共同努力,才慢慢地形成的,它是所有香港市民的共同財產,大家都要珍惜,用心去保護。

2004年, 幾百位不同背景及政治理念的香港知識分子,決心維護香港核心價值。他們聯名登報,發表了《香港核心價值宣言》。該宣言列舉出八大香港核心價值:「自由民主、人權法治、公平公義、和平仁愛、誠信透明、多元包容、尊重個人、恪守專業」。

老實說, 香港人真是了不起: 超過一百萬人上街示威, 大家都守規則, 魚貫而行, 沒有發生一次打、殺、掠、燒的暴力行為。這在世界上任何一座城市都是罕見的。有專門研究遊行示威行為的學者說,香港是世界示威文明的典範。這種「香港示威模式」是全世界公民的學習對象,香港市民應引以為榮。

香港文化結合了中西方文明的優良傳統,這是如何產生的?

1. 香港人從嬰兒開始, 便接受漢英雙語教育。香港兒童的大腦神經結構與只接受單一語言教育的人不同,雙語教育強化了香港學生的抽象概念能力。

2. 香港家長來自世界各地, 他們普遍認同多元化的文化背景。香港兒童從小就可以接觸到來自全球的資訊、娛樂、電影、音樂、文學、文化藝術等。例如:中國戲曲、日本漫畫、美國電影、英國音樂、印度歌舞、德國建築、意大利歌劇、土耳其舞蹈及韓國電視劇等。

3. 每當有長假期, 香港家長大都會帶孩子到世界各地旅遊。跟據旅遊雜誌的統計,香港學生在中學畢業前,平均去過五個國家,例如:日本、新加坡、泰國、韓國、越南、美國、英國及澳洲等地,都是熱門地點。

4. 香港的一些中學,每年會與旅行社合作,舉辦暑期遊學團,很多中產學生都會參加,他們會到歐美澳等地生活數星期,住在當地人家庭之中,用英語思維來溝通。

5. 除了340萬本港民持有BNO護照之外,本港居民有很多持有不同國家的護照,例如:美國、澳洲、新加坡、新西蘭、加拿大及英國等地,跟據非正式統計,每四個香港成年人,便有一人持外國謢照。所以香港很多人都有親朋好友長居海外,每當長假期,他們便會帶孩子到海外去探親。

6. 香港人天性樂觀,最愛玩,無論是大人、小孩、老人、教師、警察或法官,都十分好玩樂。歌神許冠傑的名曲《最緊要好玩》是大多數香港人的心聲。其實喜歡玩,就是熱愛生活,懂得享受生命的方式。

7. 香港多年來以自由而著稱。無論是來自哪裡的人,中、日、英、法、德、俄或美的旅客或商務人士,都可以在本港自由活動,飲食購物,高歌娛樂,只要不違反法律或影響別人便可以。

8. 除了出入境自由之外, 香港還是一個自由港,貨幣、貨物、食品、書籍、電影、股票等一切東西,除了法律上禁止的之外,都可以自由出入。

9. 香港也是所有華人社會中最有自由傳統的地方,有人說:「香港勝在有言論自由。」相比以往的台灣、新加坡及中國大陸,香港的出版自由使很多不同地方的異見人士都喜歡在香港出版著作,使香港變成一個百花齊放的獨特之地。

10. 香港首富李嘉誠說過, 香港精神是契約精神,絕大部分香港人都遵守合約,依法辦事,不走後門,市民不但拒絕行賄,還主動告發並指正貪污腐化,這是香港市民的公民行為。

有社會學者指出, 香港市民是生活在「公共契約」之下的一個華人為主的社會。而中國大陸的城市市民,大都還是生活在「私人契約」的環境之中,他們的一切,包括人生安全、個人財產、名譽地位及個人自由,都必須靠私人關係、家族連結、朋友互助及利益輸送來達到安全保障,萬一其中一個關鍵因素出現問題,想跑也沒辦法,只有認命;所以國內的官員及商人能賺錢時特別狠,之后便
讓子女出國留學移民,再轉移財產到外地。

有專門研究貪污的犯罪心理學家指出,集體貪污行為的產生是該社會的共同犯罪行為,因為沒有社會文化的共同默許,這種貪污文化是不能夠這樣普遍存在的。

於是香港廉政公署在本港的羅湖關口做了一幅廣告:「香港—勝在有ICAC」,並以此告知各地入境人士,香港是反貪的法治地區,一國兩制之下,香港是不可以行賄的,希望大家入鄉隨俗,戒除動不動便走後門的不文明惡習,來到香港要守規矩,尊重香港核心價值。

《香港核心價值論》
http://www.red-publish.com/big5/book/2000

懷鄉書訊 說...

樓上的明顯是廣告,但這網誌既是書訊,就放一馬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