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2日星期一

蘇賡哲:文化大國


614日明報
        易中天談文化大國。他把文化定義為人類生存和發展的方式,文化,一要文(文明),二要化(影響),有文能化,即有文化。化出國界,就是文化大國。中國以前曾是文化大國,現在不是。
美國的文化產業產值、利潤、出口量、文化市場佔有份額,在國民經濟總產值中的比例,算得上文化大國,但一般認為美國「沒文化」,因為美國沒有標誌性文化人物。要「提起歌德、貝多芬、康德、黑格爾,沒人不承認德國是文化大國。美國吃虧就在這裡,總不能把米奇老鼠也算是標誌性人物吧。」
    易先生忘了,他的文化大國是有時間性、時代性的。以古人為標誌人物,不是現代的文化大國。德國今天不再有黑格爾那個級別的標誌人物,就如中國沒有現代孔子,只能算是以前的文化大國。
    我的看法是,具備普世性影響,或至少能「化出國外」的文化標誌人物,各國都很缺乏,但如果照易先生所定義,以生存和發展方式「化出國外」,廣為世人接受的標準,美國應該說是文化大國。亦即是文化大國的衡量標準必須通俗化。不能因為各國都沒有孔子或黑格爾,就說今日已經沒有文化大國了。米奇老鼠能「化出國外」,也就是標誌「人」物。荷里活電影、可口可樂、星巴克、肯德基家鄉雞、麥當娜等能「化出國外」,都是文化大國的條件。
    你可以說全聚德烤鴨比麥記漢堡包有文化,但後者能「化出國外」,普及全球而前者不能,便分出了大小。

1 則留言:

匿名 說...

2but will big Mac be likely to be longer lasting than roast duck? of course time will te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