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2日星期三

蘇賡哲:走路望地的解釋

6月24日多倫多明報     
    朋友問我,在街上走時何以雙眼總是望著地面?  
    我答:做人甚艱難,如果仰首望天而行,會給人趾高氣揚,看不起人的感覺,我哪有資格看不起人。倘若平視人群,則有一個教訓足資記取:我在電台擔任「烽煙」節目主持時,不止一位女士打電話進來投訴鄒議員說,以前鄒議員競選議席,身為助選義工的她如何不避艱難辛苦苦,滿街奔走拉票,不料鄒議員當選之後在街上偶遇,明明看到她,卻假裝不相識,一臉漠然走過。接下來當然是說如此利用完就視若陌路的民意代表沒有人情味,不知報恩等等一大堆負面批評自是免不了連珠炮發。 
    我的說法是,鄒議員長期從政,能幫助她的義工愈多愈好,她完全沒有必要對一個曾經幫過忙的義工吝嗇一個微笑,幾句寒喧。我猜是義工太多,她沒辦法全都記得,如此而己。 
    這個社會對我好、幫過我忙的人,可能比鄒議員的義工更多,而我的認人能力甚差,有時四目交投還記不起這人是誰,為免同樣的誤會,最保險的辦法是眼望地下算了。 
    所以我經常發現地面有鈔票。然而不會去檢起來。不是擔心有甚麼機構在搞路不拾遺的實驗,而是希望失主回頭找到它。 
    只有在一個地方走路不看地面,就是在中國大陸。看到地面佈滿無容履之地的痰涎,連路都走不成,還想嘔吐。而且那裡也沒有朋友,不怕被指為忘恩小人。

1 則留言:

匿名 說...

走路望地可以避免滑倒或絆倒, 也可以看見從冷氣機滴下地面的水, 避開污水. 其實, 走路時應該不時四處張望, 望前, 望上, 望地, 望左右, 不宜只向某一方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