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31日星期一

蘇賡哲:沒有安樂死之故

3月24日多倫多明報     
    很久沒見到洪秉政律師,記憶中正值盛年的他精力充沛,有男子氣慨,頭腦反應非常敏捷。 從這樣的印象一下子要跳接到他日前在絕症肆虐下,拖著殘軀去瑞士「屈膝求死」,心理震撼實在太大。 
    我想,洪律師失去求生意志,主要當然是肉體上極度痛苦,及精神上絕望,但和自我形像定位上落差太大,多少也會有點關係。即使點頭之交的朋友如我,何嘗不能從他的遺書中感受到人生悲涼,何況他的親人。謹此祝願她們早日走出傷心幽谷。 
    臨終前的洪律師,對加拿大不允許安樂死深表遺憾。文明程度不下於瑞士的加拿大,何以連「協助自殺」都不可以,原因也許是像我這麼自私的人比瑞士多。 
    四年前的落花季節,我在國外接到摯愛病危通知,立即飛返多倫多。善終病房中的她,再怎樣千呼萬喚都沒有反應。親友們覺得她忍著一口氣不肯離去,是要等我來和她道別。醫生也出示診斷結果,表示病人的身體在衰敗中,沒有逆轉可能了。 
    然而我就是不肯說再見,說不出口。寧可讓護士將瑪啡一針接一針地打,不給她清醒,清醒她會痛苦;亦不給她離開,離開則痛苦的是我。我竟然可以如此野蠻。 
    親友們覺得這樣沒有意義,但我認為多出一分一秒與她相依,即使二十四小時睡不著覺,意義大過天。我甚至傻到希望出現神蹟,更甚至曾出現幻覺,看著她下床執拾衣物,輕聲對我說:「我們回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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